国赔申请

冯正虎:陈伟华刑拘赔偿的法律依据

——陈伟华致上海高级法院的刑事赔偿申诉状 【编者按】 2019年10月1日中午,旅日华侨陈伟华正在北京市东城区瓷器口地铁站的出口处、非警戒管辖范围内的马路上,刚抬头观摩空军机群的飞行演出,就遭到上海截访人员绑架,押回上海后,被上海警察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错拘在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里一个月(2019年10月1日-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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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制造刑事假案的上海公安应当赔偿

——冯正虎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赔偿申请书 【编者按】 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国内安全保卫部门警察炮制的所谓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的刑事假案,用一个“冯正虎没有缴清十万罚金”的简单案由频繁折磨冯正虎,威胁冯正虎的家人,企图让冯正虎蒙受冤狱,致使冯正虎的声誉、财产及身心受到极大损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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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正确解读刑事拘留赔偿的法律依据

—— 刘淑珍的刑事赔偿申请书 【编者按】 上海访民刘淑珍因欲上访人大代表提交投诉材料,半路遭截访人员拦截,被浦东分局警察刑事拘留5天,释放后依法提出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赔偿复议机关上海市公安局一致不予赔偿,其理由:对刘淑珍的刑事拘留符合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没有超期关押。 上述公安机关以为没有超时关押,就可以不予赔偿,其决定是对法律依据的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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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公安局赔偿马某人身自由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3万元

马某与柳林县公安局、吕梁市公安局司法赔偿赔偿决定书((2019)晋11委赔4号)显示,赔偿请求人马某以违法刑事拘留为由申请柳林县公安局国家赔偿一案,不服吕梁市公安局吕公赔复不受字【2019】01号刑事赔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向本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本院赔偿委员会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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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江琴的刑事赔偿复议申请书(2) 【编者按】 2019年10月1日,是庆祝建国70周年的敏感日。一旦接近“敏感日”(例如,全国“两会”召开等日子),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为了维稳的政绩需要,会严管进京访民,莫名其妙的罪名就会强加于访民身上,似乎“访民”的身份标识就是一个罪过。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换一个“江琴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借口又一次滥用刑事拘留权,限制申请人的人身自由(2019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让领导安心,却江琴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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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在哪里?

—— 江琴的刑事赔偿复议申请书(1) 【编者按】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错误刑拘江琴34日(2019年3月1日至4月4日,其中3月1日至3月6日是北京警方代理上海警方扣押的),不肯认错,做出了不予赔偿的刑事赔偿决定书,其理由是:2019年3月7日申请人江琴因涉嫌2019年2月11日在北京寻衅滋事被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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