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上海市金杨新村街道政府非法限制崔福芳人身自由58天的强制措施违法

行政起诉状 原告:崔福芳  女,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 邮编:200125 手机:13564097383 法律顾问:冯正虎 住址: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 手机(微信):13524687100 被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主任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博山东路699号 电话:58508478        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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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级政府一致要求受害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政府履职不作为的违法行为,静安区法院敢受理吗?

——56名浦东新区失地农民联名向上海市静安区法院起诉浦东新区政府履职不作为的行政起诉状 行政起诉状 原告:施克华等56名(名单附后)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夏碧路 邮编:200137 手机:13585572276 被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代表人:区长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 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对原告提出的《请求浦东新区政府履行保护财产权职责的申请书》予以答复。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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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遗漏诉讼代理人的闵行法院判决书违法——冯正虎代理上诉上海市静安区政府行政复议不作为

【编者按】 上海市闵行区法院的行政裁定书(2022)沪0112行初147号是一审法官的错判: 1、裁定书遗漏原告代理人,与庭审事实不符,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一审法官故意遗漏原告代理人冯正虎,就可以把原告代理人在庭审里发表的原告意见一笔勾销,假装没有听到,片面听到的只有被告一方的意见,这样审理的裁判会公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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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冯正虎代理上诉上海市公安静安分局的行政拘留案

【编者按】 遗漏诉讼当事人是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一审法官故意遗漏原告代理人冯正虎,就可以把原告代理人在庭审里发表的原告意见一笔勾销,假装没有听到,片面听到的只有被告一方的意见,这样审理的裁判会公正吗? 根据本案的证据事实,原告冯正龙与第三人朱某芳不是因琐事引发纠纷,而是朱某芳非法拦截冯正龙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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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指鹿为马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上海市民刘淑珍致上海闵行区法院的行政起诉状 【编者按】 上海市民刘淑珍是89岁的残疾老人,因2020年1月15日下依法向人大反映问题,却被诬告为“涉嫌寻衅滋事罪”,送浦东新区看守所关押了6天。 整个执法过程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没有出示一张执法凭证,因此刘淑珍依据依据《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相关规定,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提出《关于刘淑珍被刑事拘留案的查询申请书》,要求查询对刘淑珍刑事拘留的相关执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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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同一案例哪家法院审判正确?

——崔福芳致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诉状 【编者按】 公安机关的处警记录及处警结果属于政府信息,而非“内部信息”“过程性信息”,应当依法予以公开。这是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法院的判决认定,并支持起诉人的诉求。 但是,上海市浦东法院的裁定相反,不顾起诉人在起诉书中所述的事实与道理,也未开庭审理,直接根据崇明政府的指示驳回了起诉人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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